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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利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000吨精细化工品中间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要求,内蒙古利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000吨精细化工品中间体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,征求公众意见。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要求,内蒙古利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000吨精细化工品中间体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,征求公众意见。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内蒙古利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000吨精细化工品中间体项目。
建设性质:扩建。
建设地点: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,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(葡萄墩片区)。
生产规模:年产28000吨精细化工品中间体。
建设内容:项目分两期建设,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5000吨/年2-氯-1-(1-氯环丙基)乙酮,8000吨/年2-(2-氯苄基)-2-(1-氯环丙基)环氧乙烷,7000吨/年2-(2-(1-氯环丙基)-3-(2-氯苯基)-2-羟丙基)-1,2,4-三唑-3-硫醇生产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;二期建设规模为8000吨/年邻氯氯苄生产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内蒙古利沙科技有限公司。
联系人:马乐。
联系电话:18414383456。
电子邮箱:153918187@qq.com。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
环评单位: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。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。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,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和途径与建设单位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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